西方“拱火”升级,普京换将,来头不小!******
中新网1月12日电(张乃月)当地时间1月11日,普京换将消息传出,俄军对乌特别军事行动总指挥一职,落到了俄军总参谋长格拉西莫夫头上。
在西方援乌武器不断升级的背景下,俄方这一动作有何深意?
资料图:格拉西莫夫。“最高水平的专业人士”
2022年10月,俄国防部宣布任命有着“末日将军”之称的苏罗维金担任俄特别军事行动总指挥,三个月后,俄国防部再次对这一职务作出调整。
可以看出,这次调整提高了特别军事行动的领导层级,根据俄罗斯官方的解释,原因有二:
1、与所需解决的任务规模扩大有关;
2、俄军需要组织各军兵种进行更加紧密的协同,提高联合部队各类保障的质量和管理效率。
那么,这次被委以重任的格拉西莫夫有何来头?
1955年,瓦列里·格拉西莫夫出生于喀山的一个工人家庭,毕业于喀山高等坦克指挥学校和俄罗斯武装部队总参谋部军事学院。
军事生涯之初,格拉西莫夫先后在波兰、俄远东、波罗的海国家和俄莫斯科军区服役,曾担任排长、连长、营长等基层指挥官。2006年起,格拉西莫夫历任列宁格勒军区司令、莫斯科军区司令。2012年,成为俄联邦武装力量总参谋长兼国防部第一副部长。
俄杜马议员索博列夫表示,格拉西莫夫曾长时间指挥俄最大的第58集团军,策划过大规模军事行动并经常取得成功,是“最高水平的专业人士”。据悉,格拉西莫夫获得过圣乔治勋章、“亚历山大·涅夫斯基”勋章、“祖国功勋”勋章,2016年被授予“俄罗斯英雄”荣誉。
2014年,格拉西莫夫曾被欧盟列入制裁名单。2022年,俄对乌发起特别军事行动后,格拉西莫夫又登上了美国制裁清单。
俄国防部2022年7月发布的图片中,俄军总参谋长兼国防部第一副部长格拉西莫夫(左)前往一指挥所,视察俄军参与特别军事行动的部队。俄罗斯《论据与事实报》称,2022年格拉西莫夫曾多次访问特别军事行动区,“非常了解乌克兰发生的事情”。还有西方媒体曾报道格拉西莫夫在伊久姆市遭暗杀未遂,乌总统办公室顾问阿列斯托维奇随后证明此事。
俄军事专家博卡德列夫曾表示,格拉西莫夫在第二次车臣战争中实际指挥过战斗并在多个大军区任职,是一位“有作战经验、有原则和被检验过的将军”。俄《共青团真理报》则称他“有很强的指挥能力和作出非标准决定的能力”。
俄《独立报》指出,从俄国防部发布的信息中可见,这次任命后,格拉西莫夫以俄联邦武装力量总参谋长身份出任特别军事行动总指挥,可能意味着俄政治领导层为军队设定了明确的任务——在特别军事行动中获胜。
西方军援承诺接踵而至
值得注意的是,俄方这次“换将”,正值一批西方国家再次宣布对乌克兰进行军援之际。
分析指出,由于乌克兰可能很快将开始从美国等北约国家收到大量重型武器,任命格拉西莫夫似乎意味着俄军将向进攻行动过渡。
资料图:美国飞机将军事援助物资运抵乌克兰基辅鲍里斯波尔国际机场。2023年初,法国总统马克龙在与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的通话中表示,法国将向乌克兰提供轻型坦克,成为首个提供这类军备给乌克兰的西方国家。
2022年乌克兰危机爆发以来,法国已为乌克兰提供最先进的火炮、装甲运兵车、防空导弹和防空系统。但由于担心激怒俄罗斯,马克龙此前一直没有答应为乌军提供更高性能的装备。法国国防部表示,法、乌国防部长将很快举行会谈。
德国总理朔尔茨此前曾向基辅承诺,将在2023年一季度内向乌克兰交付40辆“黄鼠狼”步兵战车和一套“爱国者”防空系统。
意大利外长也表示,意大利正准备向乌克兰提供新的一揽子军事援助,并就相关问题与法国展开讨论。
2022年12月首次宣布将向乌克兰提供“爱国者”防空导弹系统后,美国军方又在今年1月6日宣布了迄今“规模最大的一轮对乌军事援助”,总价值达28.5亿美元。
美加两国元首近期会晤后,加拿大总理称,将为乌克兰购买美国制造的“国家先进地对空导弹系统”(NASAMS)。加拿大或将“首次向乌克兰提供防空系统”。
俄取得数月来“最大胜利”?
2022年10月克里米亚大桥爆炸事件发生后,苏罗维金成为俄特别军事行动总指挥,乌克兰多地遭到导弹袭击,基础设施受到打击,多地频频拉响防空警报,紧急停电也一轮接一轮。
2022年11月16日,停电期间的乌克兰首都基辅。此后局势持续胶着,俄乌军方在巴赫穆特等方向接触线沿线上炮火不断。不久前的跨年之夜,乌军对顿涅茨克马克耶夫卡地区的俄军临时部署点进行火箭弹袭击,造成俄军89人死亡。
东正教的圣诞节期间,俄总统普京宣布停火36小时,以给予信教者进行宗教活动的机会。但普京的停火提议遭到乌方拒绝,美国方面则继续“拱火”,称“不相信”俄罗斯提议的停火背后的意图。
近期,激烈的交锋又在索列达尔展开,俄私人军事公司瓦格纳集团宣布夺控索列达尔全境。俄总统新闻秘书表示,索列达尔地区进展“积极”。
据悉,索列达尔位于阿尔乔莫夫斯克-谢韦尔斯克防线的中间,对乌克兰具有战略意义,乌军在这里打造了强大的防御工事。乌总统泽连斯基表示,索列达尔的战斗对乌军来说“极其艰难”。
《纽约时报》称,如果消息属实,这将是俄罗斯数月来的首次重大胜利。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