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习近平
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40年来,现行宪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我们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
制定和实施宪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苦苦寻找改变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道路。一些政治势力试图按照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对我国封建专制制度进行改良,都宣告失败。中国共产党登上中国历史舞台后,经过艰辛探索和实践,成功在中华大地上制定和实施具有鲜明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在我国宪法发展史乃至世界宪法制度史上都具有开创性意义,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集中了人民智慧,体现了全体人民共同意志,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克服了一切旧宪法只代表少数人意志、为少数人利益服务的弊端,因而得到最广大人民拥护和遵行,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
1982年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后,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先后5次对这部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这些修改,对于完善发展我国宪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高党的依法治国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我们先后就全面依法治国、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等作出重大决策,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性安排,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积极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在宪法修正案中确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的宪法保障更加健全。着力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和机制,宪法实施更加有效。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加强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宪法监督水平稳步提高。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全社会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显著增强。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有效实施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制定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一国两制”实践的法治保障更加有力。
事实表明,新时代十年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监督取得重大成效,全党全社会宪法意识明显提升,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丰硕。
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我们党总结运用历史经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勇于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创新,积累了许多新鲜经验,深化了对我国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
一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是我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也是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的根本保证。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确保我国宪法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最根本的目的是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和基本政治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是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只有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才能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
四是必须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重大制度和重大事项,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总括性、原则性、纲领性、方向性。宪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只有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坚决维护和贯彻宪法规定、原则、精神,才能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
五是必须坚持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化法规化。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必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法规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加强宪法监督,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六是必须坚持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七是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只有紧跟时代要求和人民意愿,遵循法治规律,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前提下,推动宪法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永葆宪法生机活力。
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宪法自觉,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第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宪法制度的显著优势和重要作用。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就无法保证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
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我国宪法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坚定政治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决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
第二,把宪法实施贯穿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能力。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提高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能力,必须把宪法实施贯彻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部实践中,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领域各方面,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要把贯彻宪法法律落实到各级党委决策施策全过程,坚持依法决策、依法施策,守住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底线,确保决策施策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第三,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增强法律规范体系的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坚持依法立法,最根本的是坚持依宪立法,坚决把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贯彻到立法中,体现到各项法律法规中。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违背宪法规定、原则、精神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予以纠正。
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要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要落实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发挥其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第四,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必须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确保宪法得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要完善宪法相关规定直接实施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宪法在应对重大风险挑战、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推进宪法监督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各方面对涉宪问题的关切。
第五,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中国宪法理论和实践的说服力、影响力。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必须坚持宣传、教育、研究共同推进,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走进人民群众,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要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结合当代中国宪法制度和宪法实践,加强中国宪法理论研究,提炼标志性概念、原创性观点,加强中国宪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巩固中国宪法理论在我国法治教育中的指导地位。要讲好中国宪法故事,有自信、有志气宣传中国宪法制度、宪法理论的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有骨气、有底气同一切歪曲、抹黑、攻击中国宪法的错误言行作斗争。
毛泽东同志在领导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时说过:“我们现在要团结全国人民,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和应当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这个宪法就是为这个目的而写的。”我们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0日 01版)
新时代高校美育的价值意蕴与实践路径******
作者:高金勇(南京师范大学)
“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高等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逐步形成立德树人、“五育”融合的育人新格局。美育作为五育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各种能力,落实立德树人、实现培根铸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
高校美育思想的历史传承与时代创新
我国自古就非常重视美育。孔子提出对人的教育应“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乐教在儒家思想体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孟子》谈到子贡问乐,有“闻其乐而知其德”之言,也表明“乐”对个人教化、改善气质德行的重要作用。
中国近代的一些教育家同样重视美育。梁启超倡导趣味教育与情感教育,体现出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情感。蔡元培提出“以美育代宗教”,强调国人应该远离宗教的刺激及影响,借用艺术的熏陶满足人性发展的内在需求,达到“真”的境地。陶行知强调“以诗的真善美来办教育”,认为教育资源应该源自生活,借助生活中蕴含的各种审美要素,实现人的审美化提升,最终指向人的完善。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内涵式发展成为高等教育的基本方针。美育作为实现高校内涵式发展的实施途径,一直备受国家及教育工作者的关注。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美育是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心灵教育,也是丰富想象力和培养创新意识的教育,能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新时代高校美育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新时代高校美育的价值意蕴
在新时代高校教育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关注美育的意义和方法,对把握新时代教育发展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一是要坚持高校美育的主体性价值。所谓主体性,就是人作为主体的规定性。康德曾说过:“人,总之一切理性动物,是作为目的的本身而存在的。”因此,一种好的教育方式,必须体现个体的主体性价值,即能够充分尊重人的独立自主、自觉能动的本质特征,使个体达到“真善美”的境地。美育的根本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美育的内容具有丰富性、包容性,美育的过程充满感情体验,体现出开放、自由的特征。这种特征为激发学生潜能、促进学生多元化地发挥能动性获取知识提供有利条件。由此可见,美育通过唤醒个体的精神自觉充分发挥其主体性价值,加强学生主体自我意识和自我运用,实现个人的自由人格的发展。
二是坚守高校美育的公共性价值。马克思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首先,美育以艺术为介质体现其公共性价值。美育在社会生活中呈现出视觉化、图形化、泛审美化等特征,这对个体在社会影响下掌握社会经验、规范,形成社会化具有促进作用。也正是因为美育具象的显著特征,其公共性价值才更容易显现出来。其次,从根本上讲,美育活动在本质上可以归属为具有教育性的审美活动。在这个过程中,美育能够通过审美认同和情理共在孕育公共精神,公共精神的成长依赖于美育公共性价值的认可。
三是凸显高校美育的实践性价值。实践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手段。美育通过实践对艺术的介质进行加工、改造,就实现了教育的职能。一方面,体现为教师的主导实践价值。陶行知提到,“教师的生活是艺术生活”。他认为教师应该将教育艺术化,将教育过程变成审美过程,引导学生构建“人格长城”,培育生活审美价值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体现为学习者主动学习的实践价值。学生作为审美主体,通过对艺术客体的审美认知,发现潜在的真理,实现个人成长、情感升华。
新时代高校美育的实践路径
在教育过程中,应以系统化和整体化的思维对美育的体制机制、介质载体、创新实践等方面进行探索,切实提高学生的审美素养和能力水平。
首先,要构建管理机制,提供高校美育发展制度保障。管理机制是保证学校内部主要工作目标有效运行的基本程序和手段,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是高校美育与大学生人格培养得以有效开展的基础性工程。第一,美育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目标,结合美育特点,构建新时代学校美育目标体系。第二,要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采用发展性评价、多元化评价等综合评价方式,建立以美育为基础、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的评价体系。第三,由于美育具有社会性特征,须充分借助开放的、立体化的社会资源,构建社会、家庭、学校一体化的美育实施机制。
其次,要开拓社会资源,挖掘高校美育发展媒介载体。美育具有形象性、普遍性、自由性等特征,因此在做好美育课程建设的同时,应充分挖掘美育媒介载体。一要借助形象生动的多媒体手段,促进课程知识的吸收掌握,提升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二要利用重要纪念日等活动,引进社会剧院、高雅艺术等社会资源,增强学生文化自信;三要创新网络载体,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等优势,加强学生课程外美育的有效提升,增强对学生的环境熏陶。
最后,要提高艺术技能,实现高校美育发展“知行合一”。马克思曾指出过两种不同的掌握世界的方式,即科学的、理论思维的掌握方式与艺术的、实践—精神的掌握方式。在他看来,掌握世界就是要一方面认识世界,另一方面又要依据人的目的改造世界。美育并不仅限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吸收,美育知识的创造和表现,必然依托美育知识的实践得以实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